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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县民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将山阳县民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发布。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间2025年1月1日到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严格落实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部署要求,聚焦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会组织等核心民生领域,系统推进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9条,依托微信公众号发布转发信息40条,各级媒体宣传30条,公开内容涵盖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会组织、婚姻登记、殡葬管理等重点领域,有效拓宽社会监督与舆论监督覆盖面。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未收到向县民政局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党政办公室为政务公开工作具体承办部门,各业务股室(单位)全力协作、密切配合。严格恪守“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准则,压实“谁供稿、谁审核,谁发布、谁负责”工作责任,保障公开信息的安全性、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5年我局按照规定在山阳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未自行建设信息公开平台。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责任和工作纪律,确保及时、主动、全面公开本部门各类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7.348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息公开工作机制建设仍有短板,主动公开的思想认识和行动自觉需持续强化。

改进措施:健全完善工作领导架构,充实工作力量,明晰岗位职责,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推动实现领导有力、人员到位、制度健全、长效运行。统筹规范信息收集、编撰、发布各环节工作,着力提升信息报送的主动性,确保公开信息及时、准确、全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本机关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    


山阳县民政局

2025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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