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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县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2025年,我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法治山阳、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书写“十四五”期间山阳法治政府建设新篇章,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较好成效。现将我县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政治引领,筑牢法治建设根基一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坚持把党的领导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保证,基本完成《山阳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目标任务,建立“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节点化落实”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二是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县委常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各级领导干部教育培训核心内容和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县政府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会、县政府常务会、县政府党组会学法共计20余次,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不断提升。三是持续开展法治点评工作。全面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纳入领导干部年终述职和部门绩效考评内容,扎实推进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点评法治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组织召开了县委书记点评法治工作、县长点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各镇(街道)、各部门分别进行现场述法或书面述法。积极推动法治山阳、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实施细则及实施方案落实落地,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四是不断强化依法行政思维能力建设。组织县镇两级党员干部专题学习教育3场次,覆盖3500余人次;邀请西北政法大学专家开展专题培训2场,300余名科级以上干部法治素养得到提升,为法治政府建设凝聚思想共识。五是压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县政府总体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的重点内容,制定《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8次;优化完善法治建设考核评价指标和工作机制,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纳入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和政绩考核,法治建设由“软任务”变成“硬指标”,今年开展法治建设专项督察2次,确保法治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二)规范决策程序,提升依法行政质效。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全流程机制,全年举行听证会7次,依法审核重大行政决策6件、县政府合同4份、涉法文件78件,复函省市地方性法规(征求意见稿)28件,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实现100%全覆盖。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全生命周期监管,完成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7件,发布2件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有效杜绝“红头文件”乱象,从源头上保障行政决策合法合规。三是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开展专项清理行动3次,县政府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部在网上公布。

(三)聚焦执法规范,筑牢公正执法防线。一是深入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在政府网站开设涉企行政检查专栏,公开检查事项及计划,发布突出问题线索征集公告,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开展行政执法部门调研3次、企业走访5次,组织执法案卷评查2次,评查案卷45卷,排查整改问题线索26条,全部办结清零。二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组织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3次,开展执法资格考试2次,355人参考通过,完成48个单位844件行政执法证件年检,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规范履职。三是持续推进执法体制改革。印发《关于调整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部分县级行政执法权的通知》,向2个街办下放行政执法权23项、15个一般镇下放32项、漫川关镇(经济发达镇)下放33项,构建权责清晰的基层执法体系。四是不断提升复议应诉能力。严格落实行政复议成为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落实行政复议提示、通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制度,联合法院,建立行政争议立案前化解机制,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败诉案件报告等制度。2025年,我县接受行政复议咨询300余人次,新收行政复议申请66件,经复议工作人员释法明理立案前撤回7件,放弃补正4件,不予受理11件,办结44件(含上年度转办4件)。已办结案件中,终止22件(占办结案件数50%),做到案结事了,从根源化解行政争议纠纷;纠错9件(占办理案件20.4%),省市区法院受理涉及我县行政诉讼案件40件,审结27件,无行政机关败诉案件,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组织领导干部旁听职务犯罪庭审案件,“零距离”切身感受法律的威严,震慑作用显著。

(四)优化法律服务,夯实基层治理效能。一是严格落实“三到位一处理”要求。依法化解信访积案88件,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12万件,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实现县政府、部门、镇办、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为基层治理提供专业法律支撑。不断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成功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基层法治建设水平持续提升。二是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容缺受理+承诺制”和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全年接待办事群众29.46万余人次,受理各类业务26.8万余件,63项事项实现容缺受理,网办率达100%,群众满意率达99.9%,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三是狠抓普法宣传教育。全面贯彻《法治宣传教育法》,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普法宣传185场次,培育“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1537人,组织法治培训40余场次6000余人次。

二、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尽管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行政复议规范化有待加强。少数部门存在行政复议答复超时、未按要求答复导致被纠错的情况,复议工作流程管控不够严格。二是负责人出庭应诉质量需提升。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尚未实现突破,出庭应诉多以副职为主,应诉实效有待增强。三是备案审查工作存在短板。部分行政复议、应诉法律文书及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合同未按规定报备,制度执行不够到位。

2026年,我县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抓好法治培训,推进依法行政,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深化法治政府建设,为建设和美山阳、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一是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深入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全流程管理机制,强化合法性审查刚性约束。巩固法律顾问全覆盖成果,建立常态化咨询服务机制,为政府决策、民生保障等提供精准法律支持,推动依法行政水平再提升。二是进一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继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结合镇(街道)履职清单,细化基层执法流程标准,加强执法业务培训和案卷评查,确保下放执法权“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持续优化涉企执法方式,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三是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建立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清单,提升应诉质量和效果。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规范答复流程和文书制作,强化备案审查“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机制。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体系,及时有效化解行政争议,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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