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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及水灾期间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发布日期:2010年8月1日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  【 关闭本页 】
    夏季气温高,各种食物容易变质腐败,加之近期发生的水灾,灾区的食品及饮用水源遭到严重污染和破坏,极易引发食物中毒事故。为了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保护公众身体健康,现根据暑期特别是灾后食物中毒发生的特点及规律,特发布以下消费警示:
  一、重点防范细菌性食物中毒和菜豆中毒
  夏季多发细菌性食物中毒和菜豆(又名刀豆、四季豆、面豆)加工不当引起中毒两种情况。细菌性食物中毒发生的主要原因是食品及其原料受到致病菌污染,或没有充分加热杀灭致病菌,或熟食没有及时食用,放置时间过长;菜豆中毒的主要原因是烹制时间短,未能破坏菜豆所含的天然毒素。为此,特别提醒供餐单位,一是要搞好加工场所卫生,生熟分开,减少食品污染环节;二是对于容易被致病菌污染的食品及其原料如肉、蛋和水产品等,要彻底加热后食用;三是菜豆烹制时应将全部原料烧熟煮透,确保足够的加热时间;四是做好餐用具消毒管理。
  二、严禁食用被污染和变质的食品
  水灾后粮食、水果、蔬菜等食用品受水浸泡后,极易变质和被污染,加工前蔬菜水果要充分浸泡清洗;不要食用变质的食品。不要食用被水淹死或死因不明、来源不明的动物肉品。要防止灾后蔬菜缺乏误食有毒植物,如果不慎误食了被农药污染的蔬菜水果,要及时送医院就诊。
  三、要注意饮用水卫生
  灾区要加强水源保护、水质监测、消毒处理等工作,对新开发水源和水毁修复水源经检测符合饮用水标准后方可饮用,一般不要饮用生水。
  四、要增强食品安全意识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各项规定和标准要求,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保证食品安全;消费者也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在消费过程中发现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或者发生健康损害的,要及时向当地政府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报告。
 
编辑:shygov  
相关链接  
·副县长周秀成陪同市人大副主任赵振开检查我县《食品安全法》实施... 2010-8-1
图片报道  
李吉斌
李吉斌
陈 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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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旭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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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宝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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