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县采取四条措施,狠抓尾矿库安全监管,确保尾矿库规范建设和安全运营。 一是夯实安全监管责任。县委、县政府制定印发《关于落实全县尾矿库安全监管包抓责任的通知》,对已建和在建的16座尾矿库,逐一明确和落实了县级领导、部门乡镇负责人和企业法人代表人、安全监测监管责任人的包抓责任。县政府与有尾矿库的8个乡镇和县安监部门签订了《2010年度尾矿库安全监管目标责任书》,各有尾矿库的乡镇和县安监部门也同各企业签订了《2010年度尾矿库安全监管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和落实了乡镇、部门的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 二是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制定印发《山阳县尾矿库隐患综合治理方案》,分析研究全县尾矿库安全和环境现状,明确了尾矿库隐患治理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落实了尾矿库隐患治理的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扎实组织开展了尾矿库隐患综合治理工作。按照“专家查隐患,部门抓监管,企业抓整改”的工作思路,坚持尾矿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制度,开展尾矿库安全专项整治活动3次,排查整改安全隐患6处。 三是实施尾矿库闭库。在继续督促裕源公司做好闭库到位尾矿库监测管理的基础上,将已达到设计库容和坝高的新兴公司、银华公司、秦鼎公司三座尾矿库作为治理重点,督促企业履行闭库程序。新兴公司尾矿库闭库设计现已通过专家评审,正在组织施工;银华、秦鼎公司现已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正在编制闭库设计。 四是加强汛期安全监管。县安监部门同有尾矿库的企业签订《2010年度尾矿库防汛安全目标责任书》,进一步落实尾矿库安全度汛的企业主体责任。将全县16座尾矿库坝安全度汛作为防汛工作重点,落实乡镇和安监部门监管责任,逐库制定安全度汛措施和下游群众安全撤离措施,确保一旦出现险情,在第一时间安全撤离群众。加强尾矿库防汛度汛的预案、预报、应急、抢险体系建设,完善应急预案,加强监测预警、应急值守、抢险救灾队伍建设,做好防汛物资的储备。实行特殊时段的调控措施,在暴雨等恶劣天气时段,要求企业采取减产、停产措施,落实尾矿库限量生产,确保尾矿库的干滩长度、安全超高等保持在安全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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