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小河口镇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牢记当好秦岭生态卫士殷殷嘱托,以河长制为抓手,以“四个常态化”为落脚点,充分发挥好镇、村河长在河道管理中的“管、治、保”作用,扎实开展“清四乱”排查整治,强力推进各级反馈问题整改落实,镇域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河长制工作成效明显。
坚持常态化巡察。镇、村河长严格按照河长制工作巡察要求,镇级河长每月最少巡河1次,村级河长每周最少巡河1次,既保证巡河次数,又注重巡河质量,发现问题能在职权范围内解决的必须当场处理,职权范围内解决不了的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协调处理。
坚持常态化整治。规范建立河道管护范围内工业点源污染、农业面源污染、畜禽养殖污染、生活用水污染、生活垃圾污染台账,细化问题、目标、任务、责任四张清单,形成具体问题有台账、目标有标准、责任有人担、清零有时限的工作格局。同时,对于流域面河道垃圾污染问题,定期组织由镇村党员干部、网格员、保洁员组成的志愿服务队进行集中清理。
坚持常态化执法。对境内出现的非法排污、采砂、电鱼、毒鱼、违规钓鱼、非法侵占水域岸线等问题,坚决联合公安、水政、国土、环保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坚持一案双查,既查处违法主体、违法行为,也追究片区河长工作责任,始终保持河长制工作高压推动态势。
坚持常态化对镇、村河长履职情况开展专项督查。镇党委、政府将河长制工作纳为镇村干部年度考核指标,由镇纪委、镇河长办组成督查组,每季度对镇、村两级河长巡河履职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查看巡河日志、影像材料,督查上级交办问题整改落实等重要工作落实情况,对于工作开展不力的,镇级河长不得评为年度优秀,村级河长扣发绩效工资,通过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